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行政法進階
ADMINISTRATIVE LAW:ADVANCED 
開課學期
95-1 
授課對象
法律學院  法律學系  
授課教師
林明昕 
課號
LAW4065 
課程識別碼
A01 43230 
班次
 
學分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選修 
上課時間
星期二3,4(10:20~12:10) 
上課地點
社法5 
備註
先修科目:行政法(適用全校學士班學生)。
總人數上限:120人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課程概述

本學期之本課程將以「國家責任法(Staatshaftungsrecht)」作為講授範圍;而所謂的國家責任制度者,除初學者一般所熟悉,在我國並已有成文法依據的國家賠償法外,事實上至少還應包含因國家公權力之行使或其他事由所造成的各種以調整公法上法律關係之各當事人間(不)利益分配為目的的公法上請求權制度。由於這些制度,在同學一開始學習行政法(總論)時,因授課時數限制,往往無法深入講解,再加上國內目前行政法總論性教科書,相關的探討亦少,而難以自行參考,所以有必要另以「行政法進階」的方式,體系性地重新加以補充說明。 

課程目標
本課程講授的內容,除說明國家責任制度的概念內涵,以及其與行政作用法(行政行為論vs.行政法律關係論)、行政爭訟法(第一次權利保護vs.第二次權利保護)等各種行政實體法、訴訟法間的關係外,各個請求權,如「國家賠償」與「損失補償」,特別是初學者一般而言尚未能精確掌握的「結果除去請求權」、「公法上債之關係」及「公法上不當得利」…等,其法律基礎、構成要件及法律效果分別為何,各請求權間之競合關係又為何等問題,也將是研究重點。 
課程要求
修習本課程前,應先修畢行政法。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Office Hours
 
指定閱讀
 
參考書目
本課程備有完整的講授大綱,至遲於第一次上課前公布;至於參考書目等,亦將於第一次上課時介紹。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